八、關(guān)于制度銜接的其他問題
(一)《實施辦法》實施時, 《實施辦法》明確的原制度中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如本人要求按《實施辦法》參保繳費的,應(yīng)將其原制度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予以折算或按規(guī)定退還,其中選擇退還的,退還額度為其原制度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扣除政府補貼的差額。
(二)城鄉(xiāng)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銜接的具體辦法待國家、省規(guī)定明確后,按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實施辦法》中關(guān)于制度銜接需折算為城鄉(xiāng)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繳費年限的,折算后尾數(shù)不足1年的,均按1年計算。
附件1. 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計發(fā)月數(shù)表
2. 原制度參保人員待遇重新計算比對舉例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計發(fā)月數(shù)表
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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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發(fā)月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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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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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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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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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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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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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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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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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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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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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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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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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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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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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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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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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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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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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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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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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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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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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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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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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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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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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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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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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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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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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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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歲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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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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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原制度參保人員待遇重新計算比對舉例
為便于理解原制度參保人員待遇重新計算比對辦法,現(xiàn)舉例如下,需要說明的是舉例中的某些數(shù)字是計算需要設(shè)計,不能作為實際政策依據(jù),其中繳費年限養(yǎng)老金均按下列標準分段計發(fā):
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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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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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含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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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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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到10年(含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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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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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含1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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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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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基本情況:甲,男性,2008年1月年齡為60周歲8個月時參加某地城鎮(zhèn)老年居民養(yǎng)老保障,個人賬戶儲存額22390元,2月開始領(lǐng)取待遇,目前待遇享受標準為350元/月。該地基礎(chǔ)養(yǎng)老金標準為每月80元,繳費補貼標準每年100元。
計算情況:甲的繳費年限為15年(75周歲-首次享受原制度待遇時的周歲整數(shù)年齡,按60周歲計算),繳費補貼總額為1500元(15年×100元/年),具體過程見下表: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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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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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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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chǔ)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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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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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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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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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年×5年+2元/年×5年+3元/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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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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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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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90元(個人賬戶儲存額22390元加繳費補貼1500元)÷139(待遇享受時60周歲對應(yīng)的計發(fā)月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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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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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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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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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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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制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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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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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結(jié)果:“新制度標準”低于原制度標準,甲繼續(xù)按原制度標準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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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基本情況:乙,男性,2009年1月時年齡60周歲4個月參加某地新型農(nóng)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2月開始領(lǐng)取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為17000元, 目前待遇標準為230元/月。該地基礎(chǔ)養(yǎng)老金標準為每月80元,繳費補貼標準每年100元。
計算情況:乙的繳費年限為15年(75周歲-首次享受原制度待遇時的周歲整數(shù)年齡,按60周歲計算),繳費補貼總額為1500元(15年×100元/年),具體過程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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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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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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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chǔ)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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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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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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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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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年×5年+2元/年×5年+3元/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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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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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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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元(個人賬戶儲存額17000元加繳費補貼1500元)÷139(待遇享受時60周歲對應(yīng)的計發(fā)月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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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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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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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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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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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制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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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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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對結(jié)果:“新制度標準”高于原制度標準,乙從2010年1月起按“新制度標準”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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