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府16日通報,11月13日到15日,蘭州市空氣質量連續(xù)3天出現(xiàn)輕度污染,按照此前制定的預案,從11月17日起到2014年1月10日,蘭州市在中心城區(qū)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空氣檢測數據表明,11月13日到15日,蘭州市區(qū)環(huán)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連續(xù)三天超過101,達到輕度污染,PM2.5日均濃度也超過每立方米0.075毫克。據蘭州市氣象局預測,未來5—7天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已經達到此前空氣污染防控預案中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條件。
蘭州市政府決定自11月17日上午7時起,每日7時到20時,對中心城區(qū)實行小型及微型客車單雙號限行措施,這一限行措施將持續(xù)至2014年1月10日。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出租車不在限行之列。
今年10月份,蘭州市政府出臺防控冬季大氣污染新措施。根據規(guī)定,從11月1日起,市區(qū)環(huán)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連續(xù)3天達到101、PM2.5指數達到每立方米0.075毫克,并且預計未來氣象條件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時,從第4天開始實行單雙號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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