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物價局公布《廣州市優(yōu)化調(diào)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方案》:一類地區(qū)住宅區(qū)露天停車場從過去每小時1元上漲到每15分鐘1元,上漲幅度300%(方案一);路邊咪表停車從每15分鐘2元上漲到每15分鐘5.5元,最高限價由80元/天上漲到176元/天(方案二);商業(yè)停車場由半小時5元上漲到15分鐘4元(方案一)(據(jù)3月18日《人民日報》)。
據(jù)廣州物價局解釋,本次差別化停車收費優(yōu)化調(diào)整,就是要通過價格杠桿的作用,引導個體車輛盡可能選擇城市外圍停放,引導市民選擇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以緩解中心城區(qū)交通擁堵狀況。盡管這種解釋很“委婉”,但明白人一聽就清楚,實際上就是通過大漲甚至暴漲停車費的手段,來治理廣州市的交通擁堵狀況。
相關報道顯示,廣州是既北京、上海、貴陽之后,第四個限牌治堵的城市,限牌治堵伊始,盡管受到眾多輿論質(zhì)疑,廣州市相關部門依然對限牌治堵抱有很大的期望,認為有效控制城市機動車的保有量,可以極大緩解市區(qū)交通的擁堵狀況,算起來,廣州實施限牌治堵政策已經(jīng)過去一年多,按照當時的通告說明是“試行期一年”,既從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但據(jù)媒體報道,在“試行期”沒有結(jié)束之前,這一規(guī)定經(jīng)過少量條款的修改已經(jīng)成為未來10年的長期政策。而事實上,廣州城市交通的擁堵狀況,并沒有隨著“限牌治堵”政策的實行產(chǎn)生多少變化,同他前面幾位“老大哥”一樣,該堵的路段照樣在堵,該堵的時間一分鐘也沒有減少。
在所有硬件設施沒有較大改善的情況下,在“限”字上做文章,沿著限牌、限行、限號一路走下去,不但讓城市的幸福感大打折扣,更會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治堵的目的沒有達到,卻把政府部門的懶政、智慧貧乏以及以治堵為借口把眼睛瞄準市民群眾錢包的貪財心理逐漸暴露了出來,更把市民群眾對政府部門的不滿情緒一步步點燃,廣州似乎既想沿著北京、上海等地在“限”上字走下去,顯然又想“抄近路”,試圖用大漲停車費的“經(jīng)濟杠桿”這一“法寶”,要把街上的車輛或是趕回自家車庫,或是趕出廣州市,但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廣州這一明知不可為而為的舉措,既不是真正為了治堵,更不是要把機動車趕走,正如一位上班族所言,即使大漲停車費,出行成本大幅增加,該怎么開車還得怎么開。其實這也正是廣州大漲停車費所要實現(xiàn)的目的,停車費暴漲不是希望大家都不要來停車,而正是希望這些“該怎么開車還得怎么開”的司機們把更多的鈔票送到政府部門手中來。
顯然,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在“限”字上做文章,以高收費的“杠桿作用”,無疑會控制私家車數(shù)量的增長,也無疑是最省時省心辦法,而且還能讓地方政府的財政定期收獲一大筆銀子,但在市場經(jīng)濟環(huán)境和提倡建設幸福城市的理念下,用行政手段和收費措施來控制私家車的增長,顯然有悖市場規(guī)律。人們在經(jīng)濟收入狀況改善和追求生活質(zhì)量過程中,購買私家車和暢通出行更無疑是幸福城市的一個重要方面,一個依靠“限牌”、“限行”、“限號”和高收費手段又不能保證出行暢通的城市,城市的幸福指數(shù)注定要大打折扣,同時,為市民創(chuàng)造良好的生活和出行環(huán)境是政府必須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其實,治堵的辦法很多,作為沿海開放城市的廣州,更應當將思維拓展開一些,更要反思為什么“道路規(guī)劃建設速度遠遠跟不上機動車增長速度”,公共交通還存在哪些亟待解決的發(fā)展瓶頸,無論“治堵”的路怎么走,既不應該步入北上廣的“后塵”,更不能還用這種大漲停車費的手段來“抄近路”,機動車的增多和出行暢通,不僅體現(xiàn)一個城市的幸福指數(shù),更展現(xiàn)出一個城市的活力,沒有科學的規(guī)劃和智慧的管理,把資源充分利用起來,以“限”字和大漲停車收費來治堵,治堵的目的或可以實現(xiàn),但確實是在“飲鴆止渴”,他不僅在普通百姓眼里,折射出政府公信度缺失和智慧貧乏,所流露出的更是懶政以及對百姓群眾利益的冷漠甚至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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